公告称,经核实,乐视网2016年6月23日、2016年9月29日与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签署《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》,共申请两笔借款5000万和20000万,借款期限均为一年,其中5000万借款于2017年6月22日到期,由贾跃亭、贾跃民和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乐视控股”)提供连带责任担保;20000万借款于2017年9月28日到期,由贾跃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。
本次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人涉及乐视网、贾跃亭、乐视控股、贾跃民四方,主要系借款主体为乐视网,其余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致。本次申请财产保全系因首笔借款5000万元未能及时续贷或者还款,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出于风险防范,对全部贷款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,乐视网已经对5000万借款进行了偿付,并正在就20000万借款风险与建行积极协商洽谈化解方案。

